太原工业学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省教育厅: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法人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太原工业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更加注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高校信息公开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15]34号)要求,结合我院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际,现将我院2014-2015学年(从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首要突出位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重点公开涉及招生、就业、评优、财务、基建、采购以及人员选聘、职称评聘等领域信息,即时公示学院重大事务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发布学院日常办学各类信息,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步伐。
2014—2015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既作为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又作为校内外群众、各级各类组织获取我院基础办学信息的一个有效渠道,不断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拓展平台,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请各高校对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晋教办函[2015]27号)相关要求,5月20日前,我院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对照检查,自查出以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方案。5月22日,召集相关单位研究讨论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截止6月8日,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初步完成了整改工作。一是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2010年,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牵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形式公开学院相关信息,开设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等信息公开栏目和链接,校园网主页有相关指引。三是建立制度,加强宣教,逐步规范公开工作。2010年,学院制定了《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等配套文件,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学院在形成或获取信息后通过不同的载体及时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师生员工提供申请的途径,确保其获知信息的权力;三是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流程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从部门初审到学院保密办公室复审,再到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校领导签发公开的流程制度化;四是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进一步明晰,在网站设置“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对虚假不实信息公告澄清。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
在进一步加强 “校务公开”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发布学院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的同时,还着重抓好校报、校广播站、校宣传橱窗、办公系统等的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设有多个条目,公布了具体联系方式。广大师生还可以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院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通过多种渠道,方便公众获得指引。
与此同时,学院将信息公开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好“两网”(校园网、党务校务公开网)、“两栏”(党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栏)、“两信箱”(书记信箱、院长信箱)、“一系统”(电子政务系统)、“一年鉴”的平台,将学院决策、政策的公开以及办事规则、过程、结果公开,即时发布院长办公会议纪要、招标采购公告、学院大事要闻等群众关心的内容,便于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院决策,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程序严密规范。学院还率先邀请学生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加强广大学生对学院决策信息公开的监督。
(四)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反响。近年来,党政办公室作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推动措施等。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主要领导做重要批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学院情况,对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事项,提高公开质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系统功能,将学院党政公文、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行政管理事务等及时通知通报,方便各部门和广大师生采用,受到了师生员工的一致好评。
(五)进一步推进重点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
学院积极有序地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关学院全局的事项决定之前,学院广泛征求相关群体意见,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决策完善。如,通过校园网和电子政务系统,征集师生员工对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在校园网首页公告栏中及时公布学院招标采购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按照《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通过校务公开网公开信息情况。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一级公开目录8个,二级公开目录24个,责任单位17个,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公开内容、范围、公开形式及时限。目录包括:学院基本情况、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财务资产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和其他等信息。涉及全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信息情况。重点包括:学院制度建设、工作安排;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查询;学生评奖评优的政策、办法和结果;就业政策、就业指导与服务;教职工培训、人事招聘、干部任免、职称评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科研管理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收费情况等财务信息;校园基建维修、招标采购等信息。
2.通过网上信箱、在线咨询公开信息情况。2014-2015学年度,处理“书记信箱”、“院长信箱”邮件750余件;网上回复学生及家长招生、就业咨询1500余人次。学院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招生章程及时公布在高考阳光平台,详细说明了学院性质、学院代码、办学地址、录取原则等一系列内容;招生计划除在高考阳光平台公布外,在各省级报考指南中均作了详细公布,包括计划性质、计划总数、专业计划、招生批次、科类以及学费等信息;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均公布在太原工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站;设立了专用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专门用于招生咨询,电话号码全部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并且公布有招生纪检监督电话接受监督,有效杜绝了违法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3.通过《年鉴》公开信息情况。《太原工业学院年鉴(2014)》是全面记载我院年度工作和发展成就的工具书,是一部提供学院基本文献、基本数据和最新工作经验的工具书,也是社会各界了解太原工业学院的窗口。年鉴包括了:2014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院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件及规章制度、表彰与奖励、建校60周年专题等8个类目,反映学院2014年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进程和最新成就。
其中,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学院运用教育厅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院招生信息专栏以及信息公开网上的教学管理专栏上,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此外,招办还通过电话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等方式为考生与家长提供高考咨询服务。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招生监察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情况。财务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出台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合规性”及“合理性”,即在合规前提下适度合理增加部分信息的公开,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公示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均可依申请给与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对重大基建与维修工程的方案、招投标进展情况及工程验收等信息做了主动公开,在校园网首页“学院公告”栏发布招标采购信息14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网站(http://www.tit.edu.cn/)是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此外还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专题网站公开学院信息。学院网站主页开辟了“学院概况”、“学院要闻”、“通知公告”、“系部动态”、“处室动态”等多个栏目。2014-2015学年度,学院网站共刊登各种信息721条,有效发挥了网络载体的作用。学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18次,向干部职工通报学院工作情况;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20余次;利用学生工作例会、班主任例会的机会,及时将学院的重大措施决策和发生的重大事情向全院学生公开。
学院还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把学院出台的重大举措和学院的新进展、新经验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有效地提高了我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同时也拓展了我院信息的传播空间。通过党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栏、校报、信息简报、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的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在《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依申请,应予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如下:
我院根据财政厅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收取本科生学费;根据财政厅晋价行字[2008]295号文件收取专科学费;根据财政厅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收取住宿费;根据财政厅晋教计财[1999]5号文件收取成人函授学费;根据晋价费字[2011]第165号文件收取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费;根据晋价费字[2014]283号文件收取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费;根据晋价行字[2006]96号文件收取普通话考试测试费;根据晋价费字[2014]323号文件收取研究生报名考试费。
我院按照国家有关要求, 2014年11月,我院对52名在校贫困生进行了学费的不同比例减免,金额共计:11.2068万元。我院减免标准为:烈士子女、孤儿、父母双残且丧失劳动力的学生予以学费全免;其余按照家庭贫困程度,结合本人在校学习生活表现,以及本年度家庭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予以学费的80%、60%、50%、30%比例的减免。
2014—2015学年,我院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也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他们的信息需求,评议良好。2014-2015学年,学院通过电话回复、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等方式处理和答复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关切信息3000余条,并通过梳理和归纳,第一时间在学院主网页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悉。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系部和职能部门认识不到位,还存在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应公开信息不全面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但主动性仍缺乏。一些处室和单位以及个别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不能及时公开,一些部门虽然建立了自己的网页,但发布的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及时更新。
2.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但宣传力度不够。虽然我们制定了《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规定了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但师生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意识不强,多以口头咨询了解。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部分应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不及时,应公开信息与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自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新版目录的要求不符,公开内容比较陈旧,导致不能有效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四、改进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学习。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权力的运行监督,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院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外,加大师生评议、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通过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等渠道,听取师生、校友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规重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明确由党委书记、院长领导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根据最新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补充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监察室为信息公开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受理和处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3.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改版升级,形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全面覆盖的信息公开系统。同时,继续加大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的力度。
4.加强平台建设,更新公开内容。根据上级要求,我院设立了“校务信息公开”专栏(http://xwgk.tit.edu.cn/),作为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并在学院网站主页设有相关链接。组织对相关部门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技术培训和指导。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校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技术保障,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截止目前,我院将2012年以来应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了补充公开,集中公布在“校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共发布内容300余条。
五、附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原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tit.edu.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原工业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邮编:030008,电话:0351—3566010,电子邮箱:dangzhengban1954@163.com)
太原工业学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