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更加注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精神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16]32号)要求,结合我院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际,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从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年来,我院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首要突出位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重点公开涉及招生、就业、评优、财务、基建、采购以及人员选聘、职称评聘等领域信息,即时公示学院重大事务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发布学院日常办学各类信息,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步伐。
2015—2016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既作为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又作为校内外群众、各级各类组织获取我院基础办学信息的一个有效渠道,不断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拓展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创造各种条件让师生和社会公众了解学院各方面工作情况,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规范公开
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牵头部门,确保责任到人。各部门明确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组建了信息员队伍,形成了学院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单位协同推进、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对“信息公开网”内容不断充实,各责任单位按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在“信息公开网”上逐条发布信息,确保相关信息按照清单内容规范公开。
(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信息充分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学院在形成或获取信息后通过不同的载体及时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师生员工提供申请的途径,确保其获知信息的权力;三是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流程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从部门初审到学院保密办公室复审,再到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校领导签发公开的流程制度化;四是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进一步明晰,在网站设置“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对虚假不实信息公告澄清。
(三)丰富工作载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采取“互联网+”的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发布学院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同时,还着重抓好校报、校广播站、校宣传橱窗、办公系统等的信息公开。广大师生还可以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院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通过多种渠道,方便公众获得指引。
与此同时,学院将信息公开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好“两网”(校园网、信息公开网)、“两信箱”(书记信箱、院长信箱)、“一系统”(电子政务系统)、“一年鉴”的平台,将学院决策、政策的公开以及办事规则、过程、结果公开,即时发布院长办公会议纪要、招标采购公告、学院大事要闻等群众关心的内容,便于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院决策,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准确。
(四)围绕工作重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党政办公室作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推动措施等。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系统功能,将学院党政公文、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行政管理事务等及时通知通报,方便各部门和广大师生采用。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完善内部治理、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学院积极有序地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关学院全局的事项决定之前,学院广泛征求相关群体意见,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决策完善。如,通过校园网和电子政务系统,征集师生员工对学院向应用型转变试点方案制定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校园网首页公告栏中及时公布学院招标采购、职称评审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按照《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情况。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一级公开目录8个,二级公开目录24个,责任单位17个,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公开内容、范围、公开形式及时限。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学院基本情况、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财务资产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和其他等信息。涉及全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信息内容主要有:学院制度建设、工作安排;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查询;学生评奖评优的政策、办法和结果;就业政策、就业指导与服务;教职工培训、人事招聘、干部任免、职称评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科研管理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收费情况等财务信息;校园基建维修、招标采购等信息。
2.通过网上信箱、在线咨询公开信息情况。2015-2016学年度,处理“书记信箱”、“院长信箱”邮件450余件;网上回复学生及家长招生、就业咨询1300余人次。学院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招生章程及时公布在高考阳光平台,详细说明了学院性质、学院代码、办学地址、录取原则等一系列内容;招生计划除在高考阳光平台公布外,在各省级报考指南中均作了详细公布,包括计划性质、计划总数、专业计划、招生批次、科类以及学费等信息;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均公布在太原工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站;设立了专用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专门用于招生咨询,电话号码全部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并且公布有招生纪检监督电话接受监督,有效杜绝了违法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3.通过《年鉴》公开信息情况。《太原工业学院年鉴(2015)》是全面记载我院年度工作和发展成就的工具书,是一部提供学院基本文献、基本数据和最新工作经验的工具书,也是社会各界了解太原工业学院的窗口。年鉴包括了:2015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院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件及规章制度、表彰与奖励、2015年大事记等7个类目,反映学院2015年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进程和最新成就。
其中,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学院运用教育厅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院招生信息专栏以及信息公开网上的教学管理专栏上,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此外,招办还通过电话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等方式为考生与家长提供高考咨询服务。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招生监察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情况。财务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出台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合规性”及“合理性”,即在合规前提下适度合理增加部分信息的公开,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公示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均可依申请给与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对重大基建与维修工程的方案、招投标进展情况及工程验收等信息做了主动公开,在校园网首页“学院公告”栏发布招标、采购、谈判等信息115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网站(http://www.tit.edu.cn/)是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此外还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专题网站公开学院信息。学院网站主页开辟了“学院概况”、“学院要闻”、“通知公告”、“系部动态”、“处室动态”等多个栏目。2015-2016学年度,学院网站共刊登各种信息800余条,有效发挥了网络载体的作用。学院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10余次;利用学生工作例会、班主任例会的机会,及时将学院的重大措施决策和发生的重大事情向全院学生公开。
学院还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把学院出台的重大举措和学院的新进展、新经验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有效地提高了我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同时也拓展了我院信息的传播空间。通过校报、信息简报、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在信息公开专网“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程序。2015—2016学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两项,内容涉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情况,我院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进行了答复。受理依申请公开内容未涉及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没有产生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关注程度较高。目前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2015—2016学年度,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诉讼和复议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实效,但是仍存在薄弱环节,仍有许多地方需要继续改进和完善。例如,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仍需加强,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的形式;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不断完善等。针对以上问题,今后信息公开工作有以下初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学校要进一步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构建统一公开平台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建立即时公开制度,加强公开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及时。
三是进一步督促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其全部开通网页,及时更新网页内容,满足社会和师生的合理需要,保障师生的知情权。
四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大学校财务预算、招生信息、重大项目等领域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关切。
四、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