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1 突发公共事件概述
1.1概念
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2特征
1.2.1不确定性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形式、形态及其后果难以准确预测。
1.2.2紧急性
事件发生突如其来,只有短时征兆,必须紧急行动,及时应对处置和控制,否则会造成危害后果扩大化。
1.2.3威胁性
事件发生,威胁人员生命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不同程度的公共危害性、影响性。
1.2.4危害性
事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危害后果一时难以消除。
1.3分类
国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
(2)事故灾难:指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化学危险品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指传染病疫情、食品中毒、动物疫情、群体性原因不明的疾病。
(4)公共安全事件:指反恐防暴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非法游行,集会,示威,罢工,罢课)、刑事案件。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还包括以下四类:
(1)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指利用校园网络散布、传播有害信息或非法信息,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色情、迷信等非法宣传活动;窃取国家机关、社会重要部门及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攻击校园网与信息系统,造成校园网对内对外重要应用平台瘫痪;破坏校园网与信息系统使其无法正常、有效运行;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校园网与信息系统大范围损害、无法正常有效运行等事件。
(2)考试安全类:指由学院组织的或承办的各类国家和学院统一考试中,在试卷命题管理、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中、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现象等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事件。具体包括:试卷失密或泄密;试卷运送延误或损毁;答卷丢失或损坏;考试成绩电子数据损毁;考试开始前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的事件;考试进行中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的事件;考试过程中发生群体性舞弊事件等。
(3)教学工作安全稳定类突发事件。
(4)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1.4预警分级
国家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实行预警、预报制度。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四个预警级别:依次分别采用标识管理(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2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2.1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我院健康稳定发展。
2.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学院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2.3工作原则
2.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各系部、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系部、各部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其负责事件的先期处置,其分管院领导负责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
2.3.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履行各部门的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处置能力,把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预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快速反应,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态扩大蔓延,把事件损失程度降到最低。
2.3.4资源整合,协同应对
要建立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共同参与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利用学院现有资源,明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及其职责和权限,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3.5依法规范,科学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
2.3.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
充分发挥科技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支撑作用,加强科技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2.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校园内突然发生或者在校园外突然发生涉及学院师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干扰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5组织机构与职责
2.5.1领导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组 长: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其他院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与信息中心、院工会、院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系部负责人。
职 责:通过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所有院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5.2办事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
主 任: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电 话: 3566209 3566010
职 责:负责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负责向院领导报送重要紧急事项;承办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上级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建设全院应急体系;协调组织特别重大、重大和跨校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预报、预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理、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等工作;总结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5.3专项工作机构
为有效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对处置工作,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下设若干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事件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事发单位党政负责人
成 员:职能部门和事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相关领域专家
职 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具体应对处置工作。
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组成见下表。
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分类表
事件类型 |
负责单位 |
辅助单位 |
自然灾害 |
后勤保障处 |
党政办、宣传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事发单位 |
事故
灾害 |
安全事故 |
保卫处 |
党政办、宣传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院卫生所、事发单位 |
设施事故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党政办、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宣传部、学生处、事发单位 |
学生事故 |
学生处 |
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事发单位 |
公共卫生事件 |
后勤保障处 |
党政办、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事发单位 |
公共安全事件 |
保卫处 |
党政办、宣传部、院团委、院工会、人事处、学生处、事发单位 |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
网络与信息中心 |
党政办、宣传部、保卫处、科技处、后勤保障处、事发单位 |
考试安全事件 |
教务处 |
党政办、宣传部、保卫处、事发单位 |
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2.5.4任务分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小组
在领导组组长的指导下,由党政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单位组成,职责:
①综合协调各组工作。
②接受领导组组长指令,传达、布置工作。
③汇总工作进度信息,及时上报。
④评估灾害经济损失。
⑤负责对外求助、救援联络。
(2)现场处置小组
在领导组组长指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单位组成,职责:
①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应急到位,开展工作。
②负责事故现场救灾、救援处置工作。
(3)专家指导组
由事件对应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职责:
①辨认事件、事故危险、危害程度、范围,提供应对处置方式。
②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指导,防止盲目处置导致的危害后果扩大化。
③分析认定事件、事故原因,提供应急防控对策。
(4)督察调查组
由党政办公室、保卫处、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组成,职责:
①提前介入,收集资料、证据,履行处置监督职责。
②调查确认事件、事故性质、等级。
③调查认证时间、事故相关责任人员。
④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
2.6运行机制
2.6.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分管院领导、院长和书记报告。为使信息报送迅速及时,上述信息报送次序不分先后,可同时报送。事件目击证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上述部门报告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接到报告并核实有关情况后及时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组长汇报,决定是否召开领导组会议。同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2.6.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或个人在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6.3扩大应急
突发公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影响到其他单位,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援助的,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2.6.4应急联动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学院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应急联动分工如下:
(1)抢险救援小组:
由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及各基层党委等组织抢险队,负责抢险和救援,组织动员师生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小组:
由后勤保障处医护力量组成,负责组织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疫情控制工作。
(3)治安警戒小组:
由保卫处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4)物资和经费保障小组:
由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组成,负责组织应急物资资源储备,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综合信息小组:
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进行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及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
(6)新闻报道小组:
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2.6.5应急结束
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同意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向有关各方通告应急状态结束,恢复常态。
2.6.6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和评估,形成报告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
学院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2.6.7责任追究
凡我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所涉及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能有效执行预案和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篇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
1自然灾害
1.1地震灾害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指挥顺畅、配合有序、科学规范的应急反应机制,使学院在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以及《山西省防震减灾暂行条例》、《山西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法规、规定,结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1.3.1以人为本
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是学院防震减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震灾害对师生员工的危害是学院各部门的重要职责。
1.3.2预防为主
把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应急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
1.3.3资源整合
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收到临震预告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发生地震灾害后学院对地震灾害的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为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学院成立抗震救灾领导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组长:分管后勤保障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生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及各系部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制定紧急办法或特别管理措施;统一安排、调用救灾物资、设备、人员;向省教育厅和驻区救灾领导组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上报、下达地震震级、规模和应急方案起动的时间和区域;负责平时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疏散训练和震前、震后宣传教育,稳定师生员工的思想情绪。
2.2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抗震救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保障处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在领导组具体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预案。
2.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抗震救灾情况和工作需要,由抗震救灾领导组统一安排、布置,成立抗震救灾应急工作组,动员全院各种力量,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救援处置。
(1)组织协调组:(党政办公室)
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协助领导组领导实施本预案;协助领导组领导下设各组工作;办理震情的上报、下传等工作;办理接待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工作,负责进行地震现场的灾情调查及震害损失评估;承办灾情汇总、上报等工作。
(2)通讯、交通保障组:(后勤保障处)
组长: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职责:保证领导组与上级单位及学院各部门之间联系通畅;组织专业抢修队伍,尽快恢复通讯网络;组织专门运输车辆,负责抢救物资和伤员运输工作;落实地震应急用车,以备震情采集及通讯中断后的联络。
(3)宣传教育组:(宣传统战部)
组长:宣传部、学生处负责人
职责:组织学习地震法律、法规及地震基本知识;组织平息和澄清地震谣传;统一宣传口令,搞好地震应急宣传报道;报道震情、灾情信息及防震减灾工作进程;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瞬时避震、疏散和地震救助训练。
(4)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组长: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
职责:储备15天以上的粮油、水、燃料、动力、医药、急需日用品;根据需求组织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接收救灾捐赠物资,并按领导组决定及时进行分配、运送;储存必要的钢材、木材、水泥等基本抢险物资及必要的抢险机器;准备搭建防震棚材料。
(5)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组长:后勤保障处、保卫处负责人
职责: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演练;根据领导组命令,调配抢险救灾人员,承担抢险任务;抢救被埋、压人员和国家重要物资;组织外运伤病人员,掩埋死难者尸体。
(6)基础设施保障组:(后勤保障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组长:后勤保障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校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防标准的监督、检查、验收;负责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紧急抗震加固;负责生命线工程的抢、排维修工作,恢复设施功能;负责建造地震应急指挥室。
(7)财务管理组:(财务处)
组长:财务处负责人
职责:承办防震减灾经费的筹集;设立防震减灾专项基金,在领导组领导下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接收捐赠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分配。
(8)医疗卫生保障组:(后勤保障处)
组长: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职责:组建卫生医疗急救队伍,并进行实战演练;向群众提供有关地震的心理卫生咨询;负责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工作;接受、安排红十字会等方面紧急救助;随时监测、检查水源、食品、医药、医疗器械的可靠程度与供应情况,控制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9)震害与次生灾害急救组:(学生处、资产管理处、团委)
组长:学生处、资产管理处、团委负责人
职责:负责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的保管、外置、监视、控制,减轻地震灾害与次生灾害的发生与蔓延;购置防救次生灾害设备(临时救助设备、灭火器等),制定临震疏散方案。
(10)治安保卫组:(保卫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职责: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对次生灾害源和生命工程进行重点防范;加强治安措施,安定人心,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制定灾区临时治安条例。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地震发生后,学院抗震救灾领导组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先期处置
地震发生后,学院抗震救灾领导组及各抗震救灾处置小组根据本预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3扩大应急
地震发生后,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时,学院应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需要上级部门提供援助的,上报上级有关应急领导机构请求支援。
3.4指挥与协调
需要学院处置的,由学院抗震救灾领导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处置的,学院抗震救灾领导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3.5临震应急
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即进入临震应急时期。其主要工作如下:
(1)领导组:领导组全体成员立即在地震应急指挥室开会,通报震情,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命令领导组各组成员迅速上岗,并进入紧急工作状态;检查抗震救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准备情况;对临震应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争议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领导组办公室:强化24小时值班;协助领导组执行本预案,并执行领导组一切新的决定;掌握震情趋势,及时向领导组汇报;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执行本预案有关规定。
(3)其它各组工作:所有工作人员立即上岗,实施本预案。
3.6震后应急
破坏性地震发生以后,既进入抗灾抢救工作阶段。各组工作如下:
(1)领导组:领导组全体成员到地震应急指挥室开会,宣布进入震后应急阶段;在震后两小时之内,通报震情和灾情,并向上级部门及防震部门及时汇报;领导组领导各组进行抗灾救灾指挥;根据灾情负责安排资金、物资的接收、调配和分发;对震后应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按照震情、灾情,制定临时工作方案、恢复工作方案和复课方案。
(2)领导组办公室:协助、负责组织本预案实施,并协调各组工作;负责领导组日常事务,处理突发事件;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到灾区考察;负责灾情评估和上报;接待来访和外援人员。
(3)通讯、交通保障组:组织人员抢修通讯设备、线路,优先服务重灾区;抢修运输工具和运输线路,或者组织专门运输力量,保证救灾物资的运送;保证伤病人员及时运出及救灾物资的运进。
(4)宣传教育组:及时通报震情趋势,消除群众恐震心理,搞好震后宣传,稳定社会秩序;宣传救灾知识,减少次生和人为灾害;及时采取辟谣措施。
(5)物资供应组:立即估算所需物资,制定分配方案;挖掘被埋、压物资;加强物资管理,以防盗窃、哄抢。
(6)抢险救灾组:决定是否需要外援人员及人数,确定抢救方案;抢救人员立即奔赴现场组织自救、互救、抢救;制定国家重要物资、仪器、资料抢救方案。
(7)基础设施保障组:抢修生命线工程,保证供水、供电、供气;检查建筑损坏程度,提出能否利用意见;搭建师生员工临时居住处所。
(8)财务管理组:搜集灾区损失情况,掌握急需资金数额,制定资金分发方案,上报领导组,得到批准后迅速下发;做好接收捐赠资金的管理。
(9)医疗卫生保障组:医疗队立刻奔赴现场开展救死扶伤工作;建立急救中心,抢救伤病人员;检查水源、食品卫生等,提出可否利用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
(10)震害及次生灾害急救组:派人监视次生灾害发生源;对师生员工进行防止次生灾害教育,防控次生灾害发生;划定人员禁入区,以免再次发生不应有的人员伤亡。
(11)治安保卫组:制定临时安全保卫条例;按照灾情严重程度及危害程度分片、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对重点防护区及人员进行特殊管理与保护。
3.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领导组确认各项处置工作已经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4后期处置
4.1恢复与重建
4.1.1善后处置
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学院要积极稳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师生员工的生活,及时调拨资金和物资,对地震中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提供心理援助;做好现场清理、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4.1.2调查与评估
领导组办公室要配合上级部门对地震的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4.1.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学院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实施。
4.2信息发布
地震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全院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应对措施和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校园广播、通讯、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通知等。
5保障措施
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破坏性地震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预案做好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各项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通讯、交通保障
(1)有线通讯:确保院内各部门之间及各部门与上级部门之间的联系畅通无阻。
(2)无线通讯: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购置。
(3)应急通讯线路:必要时会同电信部门架设。
(4)抗震减灾专用车辆:由后勤保障处安排。
5.2抢险救灾队伍、资金、物资保障
(1)抢险救灾队伍:由保卫处及学生处、工会、团委负责组建由教工、学生组成的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实战演习。
(2)与医院的联系: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3)由领导组制定三级抢险救灾方案。
(4)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抗震减灾。
(5)储备15天需用的水、食品、粮食、药品、照明、燃料及其他急需物资。
5.3基础保障
由领导组指挥有关部门对现存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震灾预测,凡不符合当地抗震标准的均予以限期加固;对校内的生命线工程(供电、供水、供气、消防、通讯、医药等)设备逐件仔细检查并妥善处理。
5.4落实疏散方案
由保卫处、学生处、团委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疏散行动方案,并在疏散区域修建日常生活所需设备,储存日常生活必须用品。
6附则
(1)地震信息的发布、传播,要根据各级政府部门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发布、传播。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涉外事项,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1998]20号文件执行。
(3)破坏性地震中的奖惩事件,按国务院第172号文件执行。
(4)按地震烈度9度标准加固一间地震应急指挥室。
(5)本预案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1.2暴雨、雷击灾害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院防汛、防洪、防雷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我院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洪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院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洪工作要把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原则。学院的防汛防洪工作实行分管院领导负责制,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学院各系部、各部门防汛防洪工作接受学院防汛防洪办公室的统一领导。
(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洪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1.3 编制依据
依据《山西省防汛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09]183号)、《太原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编制此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组长:分管后勤保障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及各系部负责人,防汛防洪领导组日常办事机构(防汛防洪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院的防汛防洪工作,督促学院各系部、各部门落实防汛防洪各项措施。
(2)负责指导学院各系部、各部门开展防汛防洪安全教育和预防准备工作。
(3)在上级防汛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的任务。
(4)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直接指导或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情况和工作需要,由防汛防洪领导组统一安排、布置,成立防汛防洪应急工作组,动员全院各种力量,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救援处置。
学院各部门、各系部根据本预案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防汛防洪工作应急处置预案,领导、组织防汛防洪工作,适时开展防汛防洪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学院防汛防洪领导小组报告。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防汛防洪办公室密切关注市防汛指挥部及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气象、水文等动态信息,必要时将有关讯息及时通知各系部、各部门。
3.2 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洪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洪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洪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洪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
(3)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洪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4)防护检查:各系部、各部门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洪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4主要防御工作
3.4.1排水防涝
(1)后勤保障处要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排水管网和供电线路及供电设施的检查、维修,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和供电安全,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资产管理处负责清理楼宇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
(2)后勤保障处负责与水务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汛期学院积水情况,联系市政排水部门做好雨期管网预抽空、完善及优化市政关联泵站的运行方案。
3.4.2防高空坠物
(1)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2)后勤保障处要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道路旁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对其修剪、加固。
(3)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做好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4.3防雷工作
(1)保卫处负责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管理,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重点做好对老旧建筑及易发区域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2)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雷击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根据太原市防汛防洪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2)进入汛期,各系部、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学院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系部、各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防汛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4.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2.1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发布防汛防洪蓝色预警信号,各系部、各部门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①太原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②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他汛情。
(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防洪办公室加强与上级防汛主管部门信息沟通,并根据情况向所属各系部、各部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洪提示。各责任单位检查各自防汛防洪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Ⅳ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洪提示。
②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院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③后勤保障处加强巡查、对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④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对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进行加固,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⑤学院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⑥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防洪各项准备工作。
⑦有关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发布防汛防洪黄色预警信号,学院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①太原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②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他汛情。
(2)Ⅲ级响应行动
①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防洪办公室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洪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及时向所属各系部、各部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洪提示,并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②协助属地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宣传部、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的灾害预防宣传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②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危旧房屋的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③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等有关部门提醒在校内从事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人员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⑤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发布防汛防洪橙色预警信号,各系部、各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①太原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②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他汛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防汛防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属地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②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防汛指挥部信息畅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通报属地防汛防洪部门。
③防汛防洪办公室要确保及时向所属各系部、各部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洪提示,并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学院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②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各系部做好次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预案。
③资产管理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的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准备工作。
④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由相关建设单位落实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⑤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的居住人员由相关管理部门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⑥后勤保障处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⑦黄色预警防护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4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发布防汛防洪红色预警信号,学院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太原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②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他汛情。
(2)Ⅰ级响应行动
学院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管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洪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洪抢险措施。
(3)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加强24小时值班,主管领导负责指挥学院防汛防洪工作。
②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院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院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行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院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4应急结束
(1)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太原市气象局、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学院转入常态管理。
(2)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做好本系部、本部门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洪安全和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5.3调查与总结
每年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4培训和演练
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附则
(1)本预案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 事故灾害
2.1火灾事故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有效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提高险情前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以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和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始终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障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部门、各系部要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加强消防工作的督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方法。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学院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序、迅速及时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校园内发生的突发消防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事故工作的指导,学院成立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及事发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主要职责:负责学院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做好事件发生后的安抚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2.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和现场需要,由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应急工作组,采取就地、就近的原则,动用、采取各种手段及时进行救援处置。
(1)组织协调组: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接到火警后,根据领导组的指令,迅速通知各应急工作组成员集结到位。根据领导组指令,报公安消防“火警119”请求支援灭火。随时传达领导组下达的灭火行动指令,协调各处置小组的行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负责灭火所需人员、物资、物品、车辆等的调动。启动学院广播系统。引导消防部门的车辆、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抢险救援组:由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学生处、事发单位等部门组成。
工作职责:接到火警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判明火场情况、确定起火部位、火势大小、蔓延速度,会同并指挥起火单位人员立即利用灭火器具扑救。依照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进行灭火。随时向领导组报告火场、火势情况,为领导组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3)抢险救护组:由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领导组指令,组织人员抢救学院、个人财产。确定需要抢救的物资,调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单位,确定抢救路线和物资临时存放处。安排人员对抢救的物资进行现场看护。做好抢救物品的统计和善后保管工作。火灾过后,做好烧毁物品的统计和损失估价工作。做好火灾起火点的现场保护,为查明起火原因提供条件。
(4)人员疏散组:由后勤保障处、学生处、人事处、事发单位等部门组成,执行领导组的疏散指令。赶赴火灾现场,按照预案疏散程序指挥现场无关人员和群众进行有序疏散。观察火情,确定疏散方向和路线,明确被疏散人群的大体数量。指挥事发单位做好疏散的组织工作,做到有序不乱。防止疏散过程中发生踩踏、挤伤事故。人群疏散撤离后,检查有无被遗漏人员。人群疏散后,封堵入口,防止人员再次进楼拿取财物。向领导组随时报告疏散执行情况和发生的异常情况。会同火灾发生单位清点疏散人员数量,并组织安排好临时安置场所。
(5)医疗救护组: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负责对火灾中发生的伤亡人员实施救助。负责简单紧急包扎或抢救措施。负责与校外“120”等有关医院的救护联系。组织人员对伤亡人员的暂时安置与校外救治护送。统计伤亡数字和伤势情况,并向领导组报告。
(6)现场警戒组:由保卫处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7)应急通信组:由后勤保障处负责,保障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8)交通保障组:由后勤保障处负责,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9)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后勤保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物资储备、调集、使用等工作。
(10)宣传报道组: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接待校外新闻媒体等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与报告
3.1.1信息报送原则
学院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和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一小时以内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信息内容要真实、客观,不得主观臆断;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随时续报。
3.1.2信息报送机制
紧急电话报告。学院各部位发生突发消防安全事故,应立即报本部门、本单位领导,部门单位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学院领导,学院有关部门应按领导指示向上级电话报告。要密切关注事态的变化和发展,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紧急文件报送。电话报告之后,学院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厅报告。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造成的影响程度;事发单位和相关部门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及媒体对事件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预防预警行动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理论素质、实践技能、指挥和实战能力。
(2)做好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和必要的经费。
(3)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部署,迅速通知相关部门采取行动,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3预警级别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学院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2)重大事件(Ⅱ级):学院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在局部产生一定影响的火灾事故。
4应急响应
4.1火险火情处置程序
4.1.1报警接警
发生火灾后,发现单位要立即向保卫处报警,并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火险情况。如火势难以控制,可立即报火警119。保卫处接到报警后,根据火场情况,立即判明火险的性质(人为纵火、燃气火险、电路火险、爆炸火险、有毒气体火险、违章作业火险等),迅速组织灭火队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
4.1.2初始火灾的扑救
扑灭初始火灾是减少火灾损失,杜绝火场致人伤亡的最重要一环。必须贯彻“先控制、后消灭”的基本原则。当发生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就近取拿灭火器,同时呼喊报警以求他人增援,尽力控制火势,阻止蔓延并速报保卫处和学院领导。不同性质初始火灾的处置要注意以下情况:
电路起火:因电器造成超负荷或短路而引起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
燃气起火: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切断气源。
有毒化学物品起火:扑救人员应先佩戴防毒器具,并组织人员疏散,同时请求专业人员前来灭火,避免造成人员中毒伤亡。
爆炸物起火:应先用水流冷却着火油(气)罐,防止其他爆炸物受热破裂再次发生爆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其它原因引起的火灾,如电控室、微机室等起火,要使用专门配备的灭火器灭火。
4.2应急疏散
发生火灾后,当初期扑救失败,火势难以控制时,火灾现场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要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人群比较集中的部位或场所发生火灾时,相关管理人员要按照各单位制定的疏散应急预案,迅速打开疏散通道,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火灾现场至安全地带。
现场领导组成员,在火灾初始阶段,应准确判定火情,正确通报火灾情况,镇定地组织指挥疏散。要利用广播、喊话等形式,说明起火部位和火势严重程度;判定哪些部位的人员需要疏散,哪些部位是安全的;指挥利用哪条疏散通道到达安全地带;减轻人们对火灾的恐惧,稳定情绪,维持疏散秩序。如人员较多,由于惊慌混乱而造成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堵塞时,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或组织人员选择其它较安全的疏散通道进行疏散,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盲目跳楼等伤亡事故。对疏散出来的人员,加强脱险后的管理,制止脱险者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必要时在建筑物内外的关键部位配备警戒人员。
4.3火场救护
安全救护组赶赴火灾现场后,按照领导组的指令,就近组织火灾伤员救护,根据人员伤情作出留置观察或转送医院的决定。视情况与120救护中心联系,或报领导组调派校内车辆。
现场物品抢救组在火灾扑灭后,根据领导组的指令要维护起火点现状,以备公安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和确定火灾责任,同时清理和清点过火物品和烧毁物品,以备评估火灾损失。
5后期处置
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助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立即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积极开展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学生处、后勤保障处、人事处等部门和涉及到的学生、教工所在单位要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保卫处和涉及到的学生、教工所在单位要积极协助地方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
6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通讯设施设备完好,保障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6.2人员保障
学院要组建突发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稳定维护工作等人员组成;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领导组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积极开展对应急预备队的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习,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6.3物资保障
学院要做好处置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物资储备工作,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装备的完好和可使用性;合理存放物资,保持通道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
6.4资金保障
学院应急资金纳入财务预算,保证充足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5基本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受灾师生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
6.6医疗卫生保障
后勤保障处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点的请求,及时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6.7交通运输保障
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保卫处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8治安维护
保卫处要协助公安消防人员,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学院秩序。
6.9人员防护
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校区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员工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10通信保障
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确保通信畅通。与电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协商,建立专用通信网络。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动作。
6.11宣传培训保障
6.11.1宣传教育
各系部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使其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的方法。
6.11.2管理与培训
保卫处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相关部门领导及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各部门领导和广大师生员工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
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7附则
(1)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学院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2交通安全事故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处置交通事故,保证学院交通运输服务车辆的正常运输工作,维护学院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强降雪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应对及时、措施果断、有序进行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范围内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处、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及事发单位负责人。
2.2职责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响应、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3预防预警机制
(1)做好司机、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2)对学生、教职员工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对司机加强车辆保养的知识教育,配备必要的雪地行车设备。
(3)根据天气预报和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车辆和人员的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1)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领导组,领导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抢救、现场保护。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对受伤师生员工进行救护处置,拨打“120”送医院救治。若伤者为学生,系部负责人要随车参与救治。学生处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并请家长赶往医院。
(3)稳定师生员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疏导;如有新闻媒体采访,由领导组指派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做好伤亡学生、教职工的善后工作。
4.2 发生重大暴雨暴雪灾害
(1)全体成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保持电话畅通,为暴雨暴雪灾害下的交通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
(2)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5保障措施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好突发交通事故及突遇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应急准备。
(2)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各种大小事故的发生,保证学院用车安全。
(3)认真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做到随叫随到,准时准点完成各项任务。
6附则
(1)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保卫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3化学危险品事故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学院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使用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学院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制订本预案。
1.2编制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防范和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做到学院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单位处置和社会处置相结合。
1.3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太原工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教学、科研使用的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火灾、环境污染等事故或险情的应急处置。根据学院现有教学、科研过程中所使用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化学事故的特点,确定将学院各系部、各实验中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实验室及资产管理处化学品库房作为重点防范目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教务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系部和实验中心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应急领导组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并向学院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同时组织事故调查及总结应急预案工作经验教训。
2.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第一小组:由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公室、保卫处组成,资产管理处牵头,主要负责学院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应急处置。
第二小组:由教务处、有关系部和实验中心负责人组成,教务处牵头,主要负责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
3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对全院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预测预警体系。
4应急响应
(1)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及时向110、120、119等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领导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总指挥由领导组组长担任,迅速划分警戒区域,确定应急事故的实施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队伍实施处置行动。
(3)应急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协助、配合专业处置队伍,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助工作。
5应急事故处置现场要求
(1)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应急车辆的行驶和停放应服从当地公安部门或事发单位人员的安排。
(3)事故发生初期,事发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处置现场。
(4)专家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专家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的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5)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进行扑救,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事故现场要关闭手机。
(6)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时,不得阻拦或拒绝。
6后期处置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领导组决定事故处置结束并对救援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结果上报学院及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伤亡人员及家属,尽快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7附则
(1)本预案由保卫处、教务处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3 公共卫生事件
3.1食物中毒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促进学院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防群控。学院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预防为主。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依法处置、加强保障。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1.3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等行政法规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
组长:分管后勤保障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负责人。
2.2应急工作组
学院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3职责
根据要求,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3预防预警机制
参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等行政法规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预防预警机制,制订和完善食堂人员食品安全守则并对学院内所有提供食品的场所加强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限时上报、妥善处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4应急响应及后期处置
(1)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停止疑似饮食窗口、食堂、超市、小卖部等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后勤保障处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视情节报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食品留样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保障措施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加强对学院食堂、超市、小卖部等有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学院食品安全、卫生。
(3)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存在的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等情况,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6附则
(1)本预案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3.2传染病疫情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确保全院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传染性疾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疫情在学院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1.2编制原则
按照传染性疾病防治的有关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防治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范围内严重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
组长:分管后勤保障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负责人。
2.2应急工作组
学院各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
2.3职责
按学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3预防预警机制
(1)在全院范围内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和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组织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使全院师生具有防控传染病的知识,从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建立健全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上报日检情况,保证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宿舍、食堂、教室、会议室、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①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②课间要求师生到室外活动。
③按规定定期消毒。
4应急响应
(1)学生如发现有身体不适或传染病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方能回校上课。发现可疑症状的疑似病例,要立即向学院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协助医疗部门救治,并跟踪随访接触者,划定专门的隔离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2)校内若发现有感染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应急工作组人员要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院卫生所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对病情严重者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治。同时立即上报领导组、疾控中心,并对病人跟踪了解。
(3)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等所有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迅速切断感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4)如传染病疫情严重,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院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5后期处置
配合卫生部门积极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疫情的蔓延。
(1)封锁疫点。在领导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办公室,暂停校园内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校园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必要时可请专业队伍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密切配合属地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患者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学院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6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关于防控传染病的有关要求,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恪尽职守。对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导致不良后果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校报、广播、校园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有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强化服务措施,提供经费保障
学院根据防控需要和传染病疫情的发展变化,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划拨专项经费,建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7附则
(1)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3.3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学院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的危害,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1.2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依法规范,明确职责;部门合作,携手联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
组长:分管后勤保障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负责人。
2.2应急工作组
学院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3职责
应急领导组职责: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做好发生在学院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不明原因疾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院一般级突发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核实、控制、医疗救治和报告工作,并指导学院卫生所做好突发不明原因疾病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
应急工作组职责:协助应急领导组负责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不明原因疾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学院应急领导组。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在应急领导组和分管院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处理相关事件。
3预防预警机制
按照学院部署,建立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落实发热学生登记报告制度,开展突发性不明原因疾病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测预警体系。
一旦发现突发性不明原因疾病相关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学院后勤保障处卫生所要进行医疗救治,现场调查确认,并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应急响应
4.1紧急处置
(1)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疾病等有关信息。
(2)立即停止学院群聚性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卫生部门未到达前,卫生所要将患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并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与报告、人员分散隔离、通风换气、晨检与发热病人登记、医学观察、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4.2响应终止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报上级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结束后,由应急领导组在事件结束后对学院发生的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发生与处置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包括事件概况、原因、处理措施、经济情况、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
6保障措施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工作的宣传。
(2)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师生员工进行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开展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预防教育。
(3)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习。
(4)对在突发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附则
(1)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2)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4 公共安全事件
4.1群体性治安事件
4.1.1教职员工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教职员工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太原工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院党委、院行政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成立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具体负责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化信息收集,做好稳定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改和调查处置工作,及时消除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种诱因。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发生苗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处置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3)区分性质,有效控制。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为首闹事、幕后操纵、情节恶劣等极少数顽固分子,及时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置,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
(4)正确引导,防止激化。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合法、合情、合理,教育引导教职员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坚决禁止简单粗暴的处置方式,防止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涉及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等超出学院控制能力的重大特殊事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教职员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群体性上访、罢教等事件。
(2)教职员工冲击围堵教学区、办公区、校门等学院重要部门或场所等事件。
(3)教职员工张贴散发带有不利于政治稳定、具有煽动破坏性的大小字报、标语和传单的活动。
(4)教职员工散布煽动性、反动性言论,进行非法传教等活动。
(5)教职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引发的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处、人事处、组织部、纪检办、宣传部、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工会、各基层党总支、各系部负责人。
2.2应急工作组
领导组下设现场处置、宣传教育、善后处理三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工作组
组 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副组长:保卫处、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成 员:教职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
(2)宣传教育工作组
组 长:宣传部负责人
成 员:教职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
(3)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 长:人事处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检办、教务处、工会、各基层党总支、各系部负责人。
2.3工作职责
2.3.1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职责
(1)定期分析研究教职员工稳定工作形势,研究起草、制定、修订学院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模拟演练。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召集各工作组研究布置相关事宜和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督促各工作组落实工作任务。
(4)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发展动向、应急措施和处理结果。
(5)一旦突发事件超过学院控制能力,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置。
2.3.2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1)现场处置工作组工作职责:
①根据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指令,负责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各工作组的工作。
②负责与现场教职员工进行对话、劝阻、疏导工作,缓解和消除对立情绪。
③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封闭现场主要通道,控制事态发展。
④对现场煽动、带头、指挥闹事者采取必要手段予以制止。
⑤必要时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系,组织力量保护重点要害部位和在场师生、学院或上级领导安全。
⑥做好取证工作。
⑦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2)宣传教育工作组工作职责:
①开展事件现场的法制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②负责收集汇总各种情况和信息。
③根据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的授权,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待记者来访。
④做好对突发事件的真实报道工作,坚决避免误导、误传。
(3)善后处理工作组工作职责:
①负责正常秩序恢复工作。
②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和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③负责落实解决教职员工提出的合理要求。
④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的评估工作,认真剖析事件发生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上报学院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院稳定工作,加强信息情报的反馈和收集,定期分析学院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对教职员工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进行积极排查;对涉及教职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认真对待,及时解决;对重点人物、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逐个落实具体防范措施。
3.2应急处置
(1)教职员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群体性上访、罢教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迅速关闭校门,由现场处置工作组组织力量制止游行队伍上街,迅速动员不明真相的教职员工离开现场,对少数激进和个别领头的教职员工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由宣传教育工作组及时拍照、摄影,配合现场处置工作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汇报有关情况。
(2)教职员工冲击围堵教学区、办公区、校门等学院重要部门或场所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制止,由现场处置工作组迅速动员不明真相的教职员工离开现场,对为首者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并组织力量保护重点要害部位,保障在场师生、学院和上级领导的安全。
(3)校内一旦发现不利于政治稳定、具有煽动破坏性的大小字报、标语和传单,若通过对标语、传单的来源和张贴人(或散发人)调查询问,发现系教职员工所为,迅速由宣传教育工作组配合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拍照取证,将原件摘除(或收缴)交保卫处存查,并由现场处置工作组对有关当事人进行监控、教育。
(4)教职员工散布煽动性、反动性言论,进行非法传教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院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立即通知教职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做好疏散劝导工作,并由现场处置工作组对演讲者进行隔离谈话并查清其背景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5)由教职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所引发的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事件一旦发生,立即由现场处置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出及时处理;由宣传教育工作组及时通过相应广播、网络等媒介,将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公布于众。
3.3应急终止
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学院正常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恢复正常,经调查和分析,没有继续发生的可能,并由有关部门检查评估,达到终止条件,经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批准后,发布终止命令。终止命令发布后,由善后处理工作组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和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教职员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
4 附则
(1)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编制、解释与实施。
(2)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及在运行过程中总结的经验与教训,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4.1.2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院应对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资源整合,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突然发生或可以预见的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应对工作。
2事件的级别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将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分为4级,分别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释义如下:
Ⅰ级:在集会游行示威中造成学院人员伤亡后果的视为特别重大事件;
Ⅱ级:由校内演变为校外集会游行示威,或在校外集合形成集会游行示威事实的视为重大事件;
Ⅲ级:校内50人以上形成集会事实的视为较大事件;
Ⅳ级:校内50人以下的小规模集会视为一般事件。
将以上4个等级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分级标准作为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3组织指挥体系
(1)应急领导组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学生处、保卫处负责人
(2)应急领导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兼任。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宣传部、后勤保障处、网络中心、事发单位负责人。
4预防预警机制
4.1预测与预警
由学生处牵头,保卫处、团委、网络中心共同进行信息监测,由牵头部门进行预测,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因素进行研判,开展预测工作,进行风险分析,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测出可能发生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应当立即向应急领导组报告。
4.2应急处置
4.2.1信息报告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立即向教育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2.2先期处置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组应在向教育厅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3应急响应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做出响应。
(1)学生处、保卫处、相关系部领导、思想政治辅导员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组。
(2)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稳妥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疏散聚众人员,防止事态恶化。
(3)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相关系部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诉求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引导集会者采取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有效化解矛盾,维持学院正常秩序。保卫处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领导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如出现人员伤亡,由应急领导组统筹组织,后勤保障处卫生所配合医疗部门集中力量进行救治。
4.3信息发布
突发学生群体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的责任单位是宣传部。
5附则
(1)本预案由学生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4.2反恐防暴安全事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恐怖事件,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暴力恐怖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校园,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恐怖事件,各单位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院反恐防暴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置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内发生的民族分裂分子和极端宗教势力以极端暴力手段进行的攻击性恐怖活动;以个人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恶性恐怖犯罪活动、帮派及社会黑势力所进行的恐怖活动、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校园伤害事件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校园反恐防暴工作的指导,学院成立反恐防暴应急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人事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事发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反恐防暴工作,并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负责报告应急救援情况,适时将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予以公布。
2.2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反恐防暴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反恐防暴工作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在领导组具体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协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2.3应急处置小组及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和现场需要,由反恐防暴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下列反恐防暴处置小组,采取就地、就近的原则,采取各种手段及时进行救援处置。
2.3.1应急处置小组
(1)指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
(2)组织协调组:党政办公室
(3)现场警戒组:保卫处
(4)实施救援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学生处
(5)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处
(6)交通保障组:后勤保障处
(7)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处卫生所
(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后勤保障处、财务处
(9)宣传报道组: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等
2.3.2工作职责:
(1)指挥领导组:根据上级要求及学院实际,研究拟定反恐防暴应急等级、范围、实施预案,下达进入应急状态指令并抓好指令的实施。
(2)组织协调组:根据指挥领导组下达的指令,组织各工作组立即展开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及时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3)现场警戒组:当收到反恐防暴事件信息后,一方面要立即报告指挥领导组,另一方面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救援,控制现场出入人员,疏散交通,进行初始调查,给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信息。
(4)实施救援组:根据指挥领导组的指令,立即调集人员,组织力量进入救援状态,重在救人,做好隔离。
(5)通信保障组: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等传播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人员传递信息,通报反恐防暴工作进展情况,使他们明确任务、地点及要求。
(6)交通保障组:根据指令及时提供车辆,保障运输。
(7)医疗救援组:根据指令及时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根据指令做好饮食、物资、经费保障工作。
(9)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领导组的指令,做好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信息报送原则、机制同《太原工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2预防预警行动
(1)各系部、各职能部门每学期要开展1次以上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反恐防暴安全隐患要汇报登记,保卫处要明确部门责任,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学院反恐防暴应急领导组接到学院预警信息报告后,要进一步核实、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切实措施,指导事发部门和反恐防暴处置小组妥善处置。处置措施及事态发展情况应及时向领导组报告。
(3)学院反恐防暴应急领导组在确认可能引发反恐防暴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开展工作部署,迅速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4)学院反恐防暴应急领导组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3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原则,可通过校园广播、通讯、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通过发布信息,积极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消除师生员工恐慌心理,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突发恐怖事件发生后,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向突发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院领导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采取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处置程序
(1)恐怖分子入校袭扰师生事件处置程序
学院发生恐怖分子闯入校园袭扰师生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学院反恐防暴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并迅速组织师生转移,等待救援。
(2)校园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置程序
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学院反恐防暴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师生紧急疏散,等待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校园爆炸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反恐防暴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和公安等部门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5后期处置
5.1学院各部门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院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学院各部门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按要求对其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总结材料要及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5)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5.2保卫处后期处置
事件结束后,保卫处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要关注学院及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院领导反映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要加强学生反恐防暴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各部门应急工作联系网络。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后勤保障处要保障电话机等通信联络设施完好有效。
6.2医疗保障
加强院卫生所建设。发生突发恐怖暴力事件时,卫生所应具备及时做好伤员应急处置和病人转运工作的基本能力。
6.3后勤支援与保障
有关部门要制定措施,在物资、经费、交通等方面为突发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6.4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6.4.1宣传教育
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配合保卫处,加强对师生的反恐防暴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的方法。
6.4.2管理与培训
保卫处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部门领导及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各部门领导和广大师生应对突发反恐防暴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
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7附则
(1)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学院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5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院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院校园网络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护师生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教学秩序,促进学院和谐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重要信息网络和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不法行为等环节出发,在管理、技术、宣传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构筑我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信息安全意识。
(3)落实措施、确保安全。要对机房、网络设备、服务器等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实行学院网站的巡察制度,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要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依靠科学、平战结合。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标准,建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校园网络发生与本预案定义的I-IV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参照3.1.2)和可能导致I-IV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我院以前制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冲突的,按照本预案执行。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为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我院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宣传工作、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宣传部、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人
职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评级,安排部署对事件的调查、上报、处置等工作。
2.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院团委、院工会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事发单位负责人。
职责:执行领导组下达的各项应急命令。各部门网络技术人员和管理员负责对责任网络区域的内容定期维护和更新,为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3预防预警机制
3.1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我院校园网等重要网络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或故障,不良信息在我院校园网乃至整个互联网的传播,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学院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紧急网络安全事件。
3.1.1事件分类
事件分类根据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划分为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人为破坏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目的或有组织的反动宣传、煽动和歪曲事理的不良活动或违法活动。
(1)自然灾害是指地震、雷电、火灾、洪水等。
(2)事故灾难是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者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
(3)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等事件。
3.1.2事件分级
根据我省对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具体级别定义如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I级(特别重大):造成我院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大规模瘫痪,事态的发展超出区一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教育形象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II级(重大):造成我院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教育形象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上级政府或公安部门协助,乃至需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III级(较大):造成我院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教育形象造成一定损害,但只需本区政府或区信息中心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4)IV级(一般):造成我院校园网络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师生、家长或其他人员和单位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可由我院自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3.2事故上报
(1)当发生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部门应当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后,首先以口头方式立即向我院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领导组报告。
(3)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部门应当立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并将有关材料报至我院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领导组。
(4)对于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我院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5)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领导组及网络与信息中心进行备案。
4应急响应
4.1网站不良信息处理预案
(1)一旦发现学校网站(包括论坛)上出现不良信息(或者被黑客攻击修改了网页信息),立刻关闭网站。
(2)备份不良信息出现的目录、备份不良信息出现时间前后一个星期内的HTTP连接日志、备份防火墙中不良信息出现时间前后一个星期内的网络连接日志。
(3)截图并打印不良信息页面并留存。
(4)完全隔离出现不良信息的目录,使其不能再被访问。
(5)删除不良信息,并清查整个网站所有内容,确保没有任何不良信息,重新开通网站服务,并测试网站运行。
(6)修改该目录名,对该目录进行安全性检测,升级安全级别,升级程序,去除不安全隐患,关闭不安全栏目,重新开放该目录的网络连接,并进行测试,正常后,重新修改该目录的上级链接。
(7)全面查对HTTP日志,防火墙网络连接日志,确定该不良信息的源IP地址,如果来自校内,则立刻向领导组汇报,视情节严重程度领导组可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8)从事故发生到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必须及时向领导组汇报。解释此次事故的发生原因、发展态势和处理过程。
4.2网络恶意攻击事故处理预案
(1)一旦发现网络恶意攻击,立刻确定攻击来源,受攻击的设备有哪些,影响范围有多大。并迅速推断出此次攻击的最坏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切断校园网的服务器及公网的网络连接,以保护重要数据及信息。
(2)如果攻击来自校外,立刻从防火墙中查出对方IP地址并过滤,同时对防火墙设置对此类攻击的过滤,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3)如果攻击来自校内,立刻确定攻击源,查出该攻击来自哪台交换机,哪台电脑,哪位教师或学生。接着立刻赶到现场,关闭该计算机网络连接,并立刻对该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确定攻击出于无意、有意还是被利用。暂时扣留该电脑。
(4)对该电脑进行分析,清除所有病毒、恶意程序、木马程序以及垃圾文件,测试运行该电脑5小时以上,并同时进行监控,无问题后归还该电脑。
(5)从事故发生到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必须保持向领导组汇报、解释此次事故的发生原因、发展态势和处理过程。
4.3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发现论坛上的非法帖子已经广为传播阅读、病毒大面积感染、黑客入侵无法阻止或已经造成不良后果、系统的安全漏洞被多次利用等影响较大的事件,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人必须在接到工作人员的报告后立即向领导组汇报并一起赶到现场。
(2)保存、分析日志文件等线索,判断故障类型、故障影响面,追踪故障源,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做准备。
(3)领导组初步处置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案。根据上级安排进行处理。
4.4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发现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相关技术网络管理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3)网络管理员负责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4)网络管理员检查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
(5)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认为情况极为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各数据库系统要至少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一份放在本机,另一份放在存储设备中。
(2)一旦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向网络与信息中心报告,同时通知各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3)网络管理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向上级单位或软硬件提供商请求支援。
(4)系统修复启动后,将第一个数据库备份取出,按照要求将其恢复到主机系统中。
(5)如因第一个备份损坏,导致数据库无法恢复,则应取出第二个数据库备份加以恢复。
(6)如果两个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4.6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发现广域网任何线路中断后,应立即上报网络与信息中心。
(2)网络管理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我院管辖范围,网络管理员立即予以恢复。如遇无法恢复情况,立即向有关技术人员请求支援。
(4)如属运营商或教育网管辖范围,立即与运营商维护部门或省教科网联系,请求修复。
(5)经网络信息安全领导组同意后,在学院新闻网上发出公告,通知各单位故障情况及原因。
4.7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局域网中断后,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领导组汇报。
(2)如属线路故障,应查找故障点并联系施工人员尽快恢复故障线路。
(3)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更换设备,并调试畅通,然后商谈维修事宜。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利用备份文件重新配置,并调试畅通。如遇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立即向上级单位或有关厂商技术工程师请求支援。
(5)事故发展情况及处置措施应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4.8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管理员汇报。
(2)网络管理员应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4)如果不能自行恢复,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5)如果设备暂时不能修复,应向领导组汇报,并告知各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5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应急结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以解决。网络与信息中心须将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上报院领导,视事件类型和等级由院领导向公安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6保障措施
(1)充分利用学院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形式,如校园网络、校园广播、教职工大会、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专业技能的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并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学院行政管理干部的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组织能力。
(2)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等进行实地督察,对未有效落实预案各项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7附则
(1)本预案由宣传部、网络与信息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 考试安全事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学院组织的各类国家级考试以及学院各类课程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从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学院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影响,保障学院教学考试环节的安全稳定进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按照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及学院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实行责任制划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根据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事件进行处置。相关系部、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突发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其负责事件的先期处置,由分管院领导负责所发生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
(2)提高防范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预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应,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蔓延,把损失降到最低。
(3)建立考试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联动协调机制,与考试安全工作相关的各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组织的各类国家级教育考试以及学院各类课程考试,主要包括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成绩登录等环节出现的泄密、违规事件。
2事件的级别划分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学院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两个等级。
2.1重大事件
考试期间发生地震、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暴力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殴打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的事件。
2.2一般事件
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考试过程中,考试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事件。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了加强考试安全保障,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成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
组长: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教务处、保卫处、评建处工作人员,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考试期间,各系部或考区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建立健全考试信息沟通机制,各系部或考区实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考试突发事件。
领导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国家统一考试和学院统一考试命题、保密等工作中的突发公共事件,确认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启动相应的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和处置措施,并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和部署。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事件的情况和需要,由学院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组:党政办公室
(2)现场警戒组:保卫处
(3)通讯保障组: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网络中心、后勤保障处
(4)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处
(5)交通保障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6)宣传报道组:宣传部
(7)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处
4运行机制
(1)在各类国家级考试以及学院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考点或各系部应立即向应急工作领导组报告。领导组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
(2)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暴力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时,领导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做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
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学院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等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学院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实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采取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时,领导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应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应急处置工作组应请示学院应急领导组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时,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作废。
(4)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领导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泄密事件调查。
如果在命题过程中发生试题泄密,领导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第二套备用试题;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
如果在试卷印制、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提前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泄密,领导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考试照常进行;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已考科目成绩无效。
(5)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殴打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6)在各类国家级考试以及学院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领导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或学院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领导组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处理方案,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时,领导组应通知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时,领导组在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点和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其试卷上需更正的题目旁边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样,并按照国家或学院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7)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领导组或应急处置工作组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如果考试机出现死机、病毒或软件故障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领导组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8)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或一般事件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9)发生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时,学院应急领导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
5附则
(1)本预案由教务处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7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大型设施及设备安全事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大型设施设备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院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1.2编制原则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太原工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大型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大型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其使用、管理设施、设备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本单位具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领导组
组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负责人及工程训练中心等有关系部负责人。
(2)应急工作组
使用大型设施及设备的相关系部、实验中心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职责
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本应急预案的实施;接到事故或险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并向学院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报警,同时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预案工作经验教训。
3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对使用、管理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预测预警体系。
4应急响应
4.1应急救援程序
(1)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或向社会相关救援部门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周边情况、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2)发生事故时,领导组成员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领导组组长担任,迅速划分警戒区域,确定应急事故的实施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队伍实施处置行动。
(3)配合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开展救援。应急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协助、配合专业处置队伍,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助工作。
4.2应急事故处置现场要求
(1)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应急车辆的行驶和停放应服从当地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的安排。
(3)事故发生初期, 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处置现场。
(4)专家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部协助专家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的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时, 不得阻拦或拒绝。
5后期处置
事故得到控制后,经专家人员确认,由应急领导组决定事故处置结束,并对救援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结果上报学院及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6附则
(1)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