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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6-01-04 14:22  

(太工党发〔2015〕3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经院党委会议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研究决定,任命:

刘 刚同志为太原工业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

刘 澜同志为太原工业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

于松章同为太原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其中属提任的处级干部执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算起。

免去:

张长青同志的太原工业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海江同志的太原工业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职务;

刘 澜同志的太原工业学院纪委正处级纪检员和兼任的纪委办(监察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申永生同志的太原工业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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