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彦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太工院发〔2015〕86 号)
院属各单位:
太工院发〔2014〕11号、16号、18号、27号文件所聘任的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考察,胜任所提任职务。院党委会议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研究决定,并经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院长正式聘任:
温彦军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于志奇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贾晨芳同志为学生处副处长;
王伟同志为学生处副处长;
雷天星同志为保卫处副处长;
杨永进同志为人事处副处长;
杨学梅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
徐彩凤同志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徐杰同志为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张利刚同志为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史运平同志为继续教育部副主任;
黄刚同志为电子工程系副主任;
郭晋秦同志为自动化系副主任;
王峰同志为化学与化工系副主任;
杨慧炯同志为计算机工程系副主任;
任晓莉同志为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副主任;
梁淑君同志为材料工程系副主任;
孙林叶同志为思政部与法学系副主任。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算起。
太原工业学院
2015年 10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