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后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应对、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山西省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晋教办〔2021〕5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遵循属地管理、快速反应的原则。学院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学院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省教育厅。
(二)遵循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原则。学院各单位要即时监测,强化预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全面掌控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遵循联防联控、协同施策的原则。发生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学院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及时上报;学院要迅速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联系,形成快速有效、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四)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
二、领导组及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领导组
组长:党委书记 院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学院其他院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团委、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人,各系部书记、主任
(二)领导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
2.负责制定学院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3.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救治、隔离等工作。
4.定期召开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例会。
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防控应急组、宣传教育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教学工作组和安全保卫组。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和开学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单位按照要求抓好疫情防控的落实。
1.综合协调组:汇总整理防控工作材料,起草领导讲话材料和各种工作文件;及时向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防控有关情况;加强返校师生人员摸排,特别是与学院疫情集聚地的师生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安排学院内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值班值守。
组长:靳金贵
副组长:刘刚 阎文海 张利刚 任生俊 刘峰
2. 防控应急组:负责统筹推进学院防控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工作措施;改善学院环境卫生条件,积极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隔离场所、测温仪器等有关条件和消杀用品及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以及校园消杀消毒工作;做好开学后的住宿、用餐和购物等管理工作;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组长:刘志明
副组长:靳利岩 徐杰 任志刚 尹礼寿 贺俐
3. 宣传教育组:负责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校园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肺炎疫情;收集各单位工作情况,编辑简报,推广典型;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组长:靳金贵
副组长:刘澜 李艳林 林昀 杨慧炯 彭姝丽
4. 物资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要的财力、物力的筹措与保障。
组长:梁玉蓉
副组长:段海龙 王建伟
5. 督导检查组:负责随时检查各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落实学院要求情况,并提出有关指导意见。
组长:张晓红
副组长:申永生 贾婷婷
6. 教学工作组:负责必要时对学院教学安排做出调整以及做好中高风险区未返校学生的授课等相关工作。
组长:梁玉蓉
副组长:赵建义 杨慧炯 杨学梅 宋云 李鑫
7.安全保卫组:负责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巡逻,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在学院东西区大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统一设置多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未带口罩者严禁进入校园。
组长:靳金贵
副组长:张利刚 李晓阳
三、监测与预警
(一)做好进校前自检。精准摸清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近期旅行史、接触史、健康史等。学生要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实行健康信息“一人一表”,并书面签字承诺“本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教职工到校到岗前也应做好健康自检和因病缺勤报告工作。
(二)落实体温监测。师生员工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上报。若发现师生员工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以及因病缺课/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三)全日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应自觉关注身体状态,如有不适,应及时佩戴口罩到校卫生所就诊。学院卫生所应规范就诊流程,安排有序就诊,减少交叉感染。要及时排查是否属于聚集性发病,是否怀疑传染病等。应结合目前季节因素及传染病流行规律,加强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水痘、结核病等传染病的监测,做到早预防、早甄别。凡是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病例,校医应及时通知其本人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学生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教职工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排除新冠后,安排学生到留观区进行进一步健康监测。教职员工居家健康监测,待症状解除后复课复工。
(四)及时发布预警。学院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校园疫情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院突发疫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四、信息报送与发布
(一)信息报告及流程。如有疫情发生,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省教育厅报告,不得延报。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初次报告。学院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应在2小时内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同时报省教育厅。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进程报告。在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学院每天应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省教育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 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结案报告。疫情结束后,应将疫情防控结果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省教育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处理结果、疫情性质和发生原因、防控情况和责任追究等。
(二)信息发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学院和信息报送人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五、应急处置
(一)第一时间隔离。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启用隔离观察室,由具备专业防护条件的校医或卫生健康部门派驻的专业卫生防疫人员,引导病例至隔离观察室,等待专业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处置。
(二)及时送医就诊。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定点医院,提供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转运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进行消毒处理。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要做好终末消毒,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公寓、餐厅、浴室、箱式电梯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做好随时消毒,按照消毒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日常清洁和消毒处理。
(四)配合排查密接。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 14 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接人员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通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密接人员,协助确定最终名单。密接人员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五)学校密接管理。阳性个案所在楼栋应立即封闭,所在校区应立即封控。阳性个案同班师生按密接管理,对全校师生员工在第 1、4、7 天进行核酸排查。由学院落实全校师生员工居家健康监测,自最后一例阳性个案隔离管控起第 7 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管理。
(六)建立强效管理模式。一旦发生疫情,学院应立即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摸清校内、校外人员信息,建立工作台账,第一时间对校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进行甄别管控,确保不漏一人。建立“楼长制”宿舍管理模式,每一栋宿舍楼里都要成立由学院干部、系部教师、辅导员、心理教师和宿管人员等组成的专班小组,同时邀请公安部门、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选派公安干警和医护人员加入。专班小组负责全面保障所在楼栋师生的生活需求和心理健康,小组日常实行信息双向互动机制,及时传达防疫政策要求,同时全面掌握了解师生各项需求。
(七)调整教学安排。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意见和教育部门安排,可采取临时停课、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措施。停止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同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八)抓好心理疏导。持续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重点人员排查,实时掌握师生心理健康动态。加强特殊时期师生心理辅导、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心理健康,积极防范心理危机事件。
(九)正确引导舆论。运用多种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新冠肺炎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措施,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密切监控舆情,确保学院秩序稳定。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学院要坚持底线思维,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依法依规统筹抓好学院日常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学院应急预案。
(二)信息保障。学院要完善并落实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安全畅通。值班人员要及时受理有关突发疫情处置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物资保障。学院建立防疫、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做好防护消杀用品等各类应急物资及必需的生活物资储备,为妥善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四)场所保障。学院确保设置足够数量且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场所(西区原3号楼2、3层),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吃、住、用等保障工作,以备师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五)人员保障。学院按照相关标准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及时组建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六)培训演练保障。学院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全力做好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及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和救治技术的培训,力争将传染病疫情叠加风险降到最低。
七、善后恢复
(一)及时整改。学院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师生的善后工作,对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整改,严防疫情复发。
(二)恢复秩序。因突发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须对校内有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并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有序安排复课。因疫情隔离或住院的师生,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返校。
(三)调查追责。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对突发疫情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太原工业学院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