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教学管理 | 科研管理 | 学生工作 | 干部人事工作 | 财务资产工作 | 对外交流合作 | 其他 
热点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工作>>正文

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07-31 16:06  

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我院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掌握评审条件,并按评审条件推荐参加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选。

2、评审条件按照“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执行,并执行我院相关规定。

3、请参加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评审人员查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14号”(见附件1),或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查询。并于8月7日前将查重相关资料报送人事处。

4、参评人员请于8月12日至8月14日 到人事处报名领取相关材料,报送材料时间为8月20、21日。

附:个人应报送的材料有:

①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申报讲师的一式3份(人事处领取);申报实验系列副高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申报实验和工程系列中级职务的一式3份(见附件2)。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申报讲师的一式二份(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分别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_3566069@163.com);申报实验系列高、中级的填写《山西省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简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_3566069@163.com)。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合格通知书)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四个、中级三个模块)复印件。

⑤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论文提交“中国知网”(www.cnki.net)检索、验证,专著提交“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检索页,教材提交“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页。

5、收费。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费35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6、《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可从太原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it.edu.cn/)查询。

附件【附件3.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2.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1.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15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情况公示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邮编:030008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