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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4-08-28 09:33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66号文件(见相关附件1)及省教育厅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我院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晋人社职字〔201466号”文件,掌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并按评审条件推荐参加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选。 

    2、教师系列评审条件按照“晋人社职字〔201466号”文件执行,并执行我院相关规定。 

    3、参评人员请于828日至829日到人事处报名,报送材料时间为830日。 

    附:个人应报送的材料有: 

    ①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的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申报讲师职务的一式3份。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三份,申报讲师的一式二份(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_3566069@163.com。以上表格均可从附件1下载)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书)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四个、中级三个模块)原件和复印件; 

    ⑤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一览表》中填写。论文提交“中国知网”(www.cnki.net)检索、验证,专著提交“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检索页,教材提交“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页。

    4、收费。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人,评审费350/人;中级职务评审费300/人,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5、《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66号”文件可从太原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it.edu.cn/)或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查询。 

    6、申请教师高级职务参评人员请查阅关于《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全省实验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的通知》(附件2)按照相关要求一并报送答辩材料。

附件【附件2.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1.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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