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室使用管理,合理、充分地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室的使用率,确保教学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中的教室是指课堂教学所使用的一般教室和多媒体教室。
第一条 教室的调配
1.根据各教学单位学生人数、教学计划及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由教务处调配教室的使用。
2.各教学单位需要办理课程调课时,按《太原工业学院关于排课、调(停)课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办理教室使用手续。
第二条 临时使用教室
1.学校各单位、各年级或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如临时使用教室,须在网上办理临时使用教室手续或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太原工业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每周二报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能使用。
2.所有借用教室的单位或团体必须实事求是填写申请使用理由,若发现有与申请理由不符的,立即停止其使用。
3.申请临时使用教室者的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务必对活动内容、形式等严格把关,并对所开展活动内容、形式负责。
第三条 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出现问题由使用单位自负。若教室使用出现冲突,以教务处安排为准。
第四条 本校教室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经教务处同意后办理有关临时使用教室手续方可使用。
第五条 教室是进行教学的重要场所,教室必须保持整洁、肃静和良好秩序。各使用单位要维护教室教学设施的完好,保持教室卫生。
第六条 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使用多媒体教室时,一般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其要求如下:
1.多媒体课件设计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课件内容的选择应与课程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相适应。
2.多媒体课件授课应该从教学实际出发,有较强的针对性,解决传统教学难以解决的问题,如解决用语言难以表述的复杂结构、运动过程、工作原理、工艺流程等问题,或利用各种图、表、动画、影像、音频资料等各种媒体信息,直观形象地反映教学内容。多媒体课件应尽可能扩大知识信息量,文字应是提纲挈领式的。
3.多媒体课件应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不断改进,使之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尽可能满足学生课堂、课后学习的需要。
4.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授课前要精心备课,设计好教案和多媒体课件;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所装软件、操作方法;上课时,应提前进入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设备和软件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不能终止上课,应转换为板书继续授课。
5.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势,使之有助于突出教学重点,化解教学难点,教学过程中要用板书配合,特别是理工科涉及推导等内容,教师应将屏幕显示和板书结合授课,增强授课的表现力、感染力。
6.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原则上须使用板书讲授课程两轮以上,方可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
7.确认使用多媒体教学并安排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的教师,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则使用,凡因未按规定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相关规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