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院特编制本指南,便于需要获得本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一、信息分类
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分为以下15类:
序号 |
目录分类 |
序号 |
目录分类 |
01 |
基本信息 |
06 |
财务、资产及收费工作 |
02 |
教学管理 |
07 |
对外交流合作 |
03 |
科研管理 |
08 |
其他 |
04 |
学生工作 |
|
|
05 |
干部人事工作 |
|
|
二、信息编排体系
太原工业学院信息由以下核心元数据构成: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发文机构、发文字号、信息类别、内容概述、信息正文。
(一)信息名称
为信息标题。
(二)信息索引
为一组19位的编码,由学校机构代码、系部处室(单位)代码、目录分类编码、年份代码、公开方式码、信息流水号共计19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太原工业学院机构代码14101,为5位字符。
2.系部处室(单位)代码。分为机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见下表。
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信息公开代码一览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代码 |
1 |
党政办公室 |
A1 |
2 |
党委组织部 |
A2 |
3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A3 |
4 |
纪检办(监察室) |
A4 |
5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A5 |
6 |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
A6 |
7 |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
A7 |
8 |
院工会 |
A8 |
9 |
院团委 |
A9 |
10 |
人事处 |
A10 |
11 |
财务处 |
A11 |
12 |
审计处 |
A12 |
13 |
教务处 |
A13 |
14 |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
A14 |
15 |
科技处 |
A15 |
16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A16 |
17 |
发展与法规处 |
A17 |
18 |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
A18 |
19 |
后勤保障处 |
A19 |
20 |
图书馆 |
A20 |
21 |
档案馆 |
A21 |
22 |
工程训练中心 |
A22 |
23 |
网络与信息中心 |
A23 |
24 |
继续教育部 |
A24 |
25 |
机械工程系 |
B1 |
26 |
电子工程系 |
B2 |
27 |
自动化系 |
B3 |
28 |
化学与化工系 |
B4 |
29 |
计算机工程系 |
B5 |
30 |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 |
B6 |
31 |
材料工程系 |
B7 |
32 |
理学系 |
B8 |
33 |
经济与管理系 |
B9 |
34 |
外语系 |
B10 |
35 |
设计艺术系 |
B11 |
36 |
思政部与法学系 |
B12 |
37 |
体育系 |
B13 |
3.目录分类编码。按信息分类分为14类,分类编码共2位字符,为01~13和99。
4.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5.公开方式码。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1、2表示。共1位字符。
6.信息流水号。为系部处室(单位)某年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4位字符。
如14101-A01-01-2011-1-0001,为党政办公室2011年形成的第1条信息,属于学校概况类,为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生成日期
为信息形成的日期,与信息名称对应,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1年6月10日用2011-06-10表示。
(四)发文机构
为发文机关的名称,如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太原工业学院、太原工业学院党政办公室等。
(五)发文字号
主要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太工院发〔2007〕13号。
(六)信息类别
见一、信息分类。
(七)内容概述
对信息内容的简要描述。
三、信息获取方式
太原工业学院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学校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学校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信息。
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有效补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院编制的《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查询。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院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公开。
本院“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具体网址:http://xwgk.tit.edu.cn/
此外,本院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媒体、宣传资料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3.公开时限
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本院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院申请获取。本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太原工业学院东校区行政楼419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1-3566010
传 真:0351-3566100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154信箱党政办公室
邮 编:030008
电子邮箱:dangzhengban1954@163.com
2.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太原工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院受理机构递交申请,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l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l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l 不属于本院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l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将予部分公开;
l 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l 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院申请公开同一信息,本校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4)处理时限
本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院提供信息需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将在申请人办妥缴费手续后即予办理。
(5)费用标准
本院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指定的标准收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所产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院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院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351—3566059,地址:山西省太原市154信箱纪委办公室,邮编:03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