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高校工委下发文件《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高校文明单位标兵、高校文明单位和高校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我院被授予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我院继荣获2012-2013年度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后,再一次获此殊荣。
我院荣获“高校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是上级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同时更是一种激励和鞭策。学院党委将把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效工作常抓不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传统、立德树人、开拓创新,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工程应用特色鲜明和区域(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